根据《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社会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及招聘工作实际,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通知
设计院、新达公司相关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设计院委托的第三方招聘考试机构进行电话通知,大通公司、顺通公司相关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等安排由各公司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以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请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于2023年2月15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PDF格式发送到设计院招聘电子邮箱,相关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以压缩文件形式打包发送(.zip或.rar格式),压缩文件包名称格式为“所报单位简称-所报岗位-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名称格式为“姓名-材料名称”,逾期未发送相关资格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要求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有二维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2、报考岗位需要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能够佐证其工作经历的其他材料。
4、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相应的中共党员情况说明。
5、个人获奖证书。
6、应聘人员认为有必要提供给招聘单位的能够反映其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邮箱地址为:lnjtghsjy_zhaopin@163.com,
(二)其他要求
1、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电话及短信发出后1小时内未回应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发送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材料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负诚信责任,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入职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面试工作安排
由设计院进行电话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16日(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二)地点安排
面试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1楼会议室。
(三)面试人员安排
详见附件
(四)面试程序
1、报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区,接受工作人员核查。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同一岗位有多人参加面试的,需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引导员指挥下,携带本人随身物品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时手机及随身物品需放在考场门外,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草纸。出考区带好自己随身物品并到出口处领取本人手机后离开。离开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面试结果的运用。
设计院招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3:7的权重,计算应聘人员最终得分。
(六)结果通知
对面试等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设计院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者。
五、其他
1、面试及面试候考期间,实行封闭式集中统一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使用任何具有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考生携带的各种通信、电子产品一律关闭电源后上交封存。面试开始后,继续使用通信、电子产品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不准在任何场所吸烟、不准相互交谈、不准随意走动,在指定位置坐好。考生在候考期间,可以酌情携带纸质书籍或刊物进行阅读。
2、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咨询电话:024-83738571。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设计院公开招聘面试分组表
面试时间 | 招聘单位/部门 | 招聘岗位 |
2月16日(周四)上午9:00-11:30,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 新达公司 | 招投标专员 |
全过程咨询 | 规划工程师 | |
概预算工程师 | ||
市场经营中心 | 投标管理专员 | |
区域经营分中心市场专员 | ||
2月16日(周四)下午1:30-5:00,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 试验检测中心 | 路基设计工程师 |
公路院 | 隧道设计工程师 | |
勘察院 | 测绘工程师 | |
市政院 | 给排水设计工程师 | |
战略投资中心 | 战略规划主管 | |
轨道院 | 电气设计工程师 | |
结构设计工程师 | ||
弱电设计工程师 |

lnsjtjt@163.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